第3章(1 / 2)

“一层演出蹦迪,二层有卡座,你想去哪儿?”

明翊二十多岁的年纪,六十多岁的身体,参加这种活动是万万不能的,生怕把自己一身骨头给蹦散架了。

她果断选择二楼。

服务生领着二人去二层开了卡座,上了些果盘零食,又各自点了杯饮料。瞧见钟以晴一脸雀跃模样,明翊开口:“以晴,你想蹦就撒开了欢的玩去吧,不用管我。”

钟以晴不放心她一个人。

“我先在上面坐一会儿再说,蹦不蹦视这个乐队的颜值而定,只有帅哥才值得我挥洒汗水。”

时钟很快指向八点,一层舞台边缘陆续站满了人。

劲爆的开场乐戛然而至,场地里倏地一静。下一秒,舞台灯光骤然亮起,看台四周响起潮水般沸腾的欢呼与尖叫声。

这么大阵仗?

明翊好奇地抬眼望去,只见一行人陆陆续续走上搭建的舞台,一个个奇装异服,又酷又拽。

居然是半个小时前在公交站台附近看见的那群人。

等等,那不就说明……

这瞬间,她的目光定住。

靠。

还真的是,白日见鬼。

前男友诈尸了。

第2章 明翊,出来。

这家livehouse是酒吧改建而成,场地内光线昏暗,舞台灯光却明亮。

此刻乐队众人登场,一行五人,明翊看到架子鼓手左侧站了个人。

一身黑,存在感却极强。

松松垮垮的铆钉外套没个正形一般挂在他身上,破洞牛仔裤包裹长而笔直的双腿。这人身形高大,此刻脑袋微偏,正弓着腰背和身侧坐着的鼓手交流。

在场这么多颜色各异的挑染,唯有他的发色是纯粹利落的黑,于是冷白的皮肤更加显眼,无声抢夺场内众人视线。

头顶的彩灯落了几道阴影在他脸上,勾勒出青年锋利冷硬的下颌线,这人冲鼓手微一点头,戴着纯黑半指手套的右手随即扣在弦上。

一触即发。

下一秒,低沉的贝斯音伴着鼓声一同奏响,漫天彩带自上而下纷纷扬扬地散落。

夜晚似乎在此刻才正式宣告开场。

明翊坐在看台,周遭的一切都与她格格不入,满场沸腾通通被隔绝在外。

她只是紧盯着底下那个站在聚光灯之下的人。

场景像是开了慢放,一个重音,青年随之扬起头,始终被笼罩在暗影里的一张脸终于显露真容。

眼瞳漆黑,乌发浓眉,脸上一贯的没什么表情。淡色的唇紧抿,气焰显得格外嚣张、又不好惹——

不是越之扬是谁?

“我去,这人谁啊?还挺带劲儿的!他弹的是贝斯还是吉他?要我说咱姐俩儿今晚可真是来对了!”

身侧的钟以晴犹自兴奋着,音调扬得很高,语气里难掩激动。

在这一刻明翊很有上前去捂她嘴的冲动。

转念一想,这鬼地方吵成这样,人又多得要死,现在就算是她站起来冲着舞台方向大骂,越之扬也不会听到。

或许是加班加到精神错乱,明翊这才想起,前不久刚刚吐槽过的傻缺前男友,好巧不巧,也是玩乐队的。

还是个贝斯手。

“他弹的,是贝斯。”

额角不受控般突突跳着,明翊很难用语言准确描述出此刻的自己究竟是怎样一个复杂心情。

谁成想随口的吐槽能一语成谶,说见鬼就真的见鬼。

钟以晴很快发现不对。

“这人你认识啊?”

愣了两三秒,明翊才略带迟疑地点点头。

钟以晴的眼睛很快亮起来:“谁啊谁啊,有联系方式吗?”

明翊拿起桌上的气泡水灌了一口,发紧的喉咙这才稍稍觉得放松了些。

想了老半天,她自觉忽略钟以晴的后半句话,只补上一句:“…校友。”

不光认识,还谈过呢。

明翊和越之扬曾交往过一段时间,不短不长,恰好快两年,几乎快占据她半个大学生涯。

二人在今年初夏前后分的手,是她主动提的。

大学情侣,一毕业就分手这很正常,周围人几乎都是这样,更何况明翊还有更加正当的理由。

她起初并不打算留在滨江,而是要回家乡江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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