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1 / 2)
“确定了?”林时再次出声,看着钱队长点头后知道这是完全确定了。
他们没有找错人,那这张画像应该就是犯罪嫌疑人了。
于是他起身,道:“把人都喊过来,开个会。”
“好。”钱队长点头,立即把出门上厕所或者是去领晒衣服的人都喊回来。
林时也去了办公室黑板前,将景山区的地图贴在了上面。
其他人也拿着笔记本急急忙忙坐在了靠近黑板的位置,那些出去的人也都喊回来了,同样是拿着笔记本到了前头。
林时将一张画像贴到了黑板上转头看向众人,这才出声,“死者张斌,年龄二十八,身高在一米七五左右,死亡原因头部受到重创造成的失血过多死亡,死后一段时间里被人用工具在脸上进行二次伤害,导致被害人面孔被毁容难以辨认身份,死亡时间大致在二十五号的凌晨。”
他说着将现场关于尸体的照片拿了起来,道:“这是案发现场尸体被放入床垫下的照片,尸体是被二十八号入住的房客以及宾馆工作人员发现,当时尸体就这么平放在里面。”
“在床垫下发现了一组血手印,询问宾馆工作人员时还得到一个线索就是当时床单上也有血迹,但因为床单已经被清洗目前无法进行取证。”
“以及从工作人员口中得到,当时清扫时在现场垃圾桶里发现了避孕套,我们也对垃圾场进行了寻找,确定找出来的众多避孕套内遗留的dna都与被害人无法符合,也从法医口中得到,被害人有过|性|行为,可以肯定其中一组dna应该就属于犯罪嫌疑人。”
边说边将关于避孕套的照片放在了黑板上,找出来的有许多,也都一一做了拍照取证,将其都贴在黑板上。
台下的众人边听边将这些都记录下来。
紧接着,林时又拿起一张照片,是烟灰缸的照片,以及尸检头部的照片。
他道:“被害人头部受到重创,可以确定为宾馆提供的烟灰缸造成,伤口形状基本吻合,以及被害人脸部的伤也同样是烟灰缸造成,法医在被害人伤口上发现了遗留下来的透明碎片,经过鉴定可以确定就是烟灰缸所留。”
“按照推测,犯罪嫌疑人趁被害人不注意拿起烟灰缸对其后脑进行攻击,将被害人打倒在地后又连续多次攻击,但被害人当时并没有完全死亡,而是死于失血过多,烟灰缸是玻璃材质,碎裂后的碎片充当锐器对被害人的脸部造成了伤害,这是现场拍摄的血迹照片。”
“通过血迹途径可以看出,被害人当时倒下的位置是在案发现场靠窗户的位置,确认死亡后一段时间里被犯罪嫌疑人塞入床垫下,在床尾的位置发现有一组血脚印,不过被清扫过无法确定脚印具体痕迹。”
边说边将现场发现的血迹照片一一贴上去,不一会儿的时间,黑板上就已经贴了许多的照片。
贴完后他转头看向众人,又道:“调查了宾馆大厅以及大门口的监控录像,在三月二十五号的下午六点左右,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一同前往胜来宾馆开房,根据监控录像两人行为举止亲密,关系密切,为一男一女两人。”
“但根据后续调查,死者并不是录像中的男子而是女子,也就是说这名女子并不是真正的女子,而是由男性穿着女性的衣裳进行的变化,所以才呈现出一男一女的情况,两个人都是男的。”
他将监控录像上拍的那张一男一女在前台时的照片贴了上去,这张照片是没办法当证据的,但可以给没有看过监控录像的刑警,让他们能更了解案子。
紧接着,他继续道:“推测出这个结论的原因有两点,其一被害人嘴角残留红色固体,经过鉴定为口红,从景山百货商场的柜台内得到肯定为圣大楼最新上市的口红,色号为二十五号,价格在一百元以上。”将口红的照片贴到黑板上。
“并且从百货商场的售货员口中得到一条线索,几天前有一名男子曾经购买过这款口红,我们也对他做了画像。”
“其二是被害人的脚有一定的问题,是经常穿比较小的鞋子造成的,而脚后跟还有擦痕,监控录像中一男一女在二十五号的时候女的第一次出现时穿的是一双高跟鞋,但到了第二天早上退房时他没有再穿高跟鞋,他穿的鞋子正是当时随行的那名男子脚上的鞋子。”
他将两张照片举起,赫然能看清照片中的模样,一张是一男一女结伴,另一张却只有女的一个人,但都能看清两人脚上穿着的鞋子。
“被害人脚上的伤,以及被害人脸部受伤,种种可以推测被害人就是这名穿着女装的男子,并且从监控中可以看出,两个人的身高是一致的,可被害人实际身高只有一米七五左右,是因为穿了高跟鞋才差不多,所以导致犯罪嫌疑人在退房的时候前台工作人员并没有发现什么问题,也能由此推测犯罪嫌疑人的身高在一米七八到一米八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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