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2 / 2)
可他们一直以来,都这么对他。
……
范莳雨只恨自己雪糕吃得太快,火气上头,消不下来。
身旁的少年又一副与世隔绝的模样,仿佛这一切的受害者不是他,抑或已经接受现实。这更令她气不打一出来。
好烦,好烦,好想把那些坏蛋搓成团丢到河里去。
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对他?他又不是十恶不赦的坏蛋,他是她那么宝贵、那么珍惜、那么喜爱的朋友!
小姑娘向来不会掩饰自己的情绪,脸颊气得红彤彤,像颗小番茄。少年轻轻拉了拉椅子,凑近了些,白茶的香气和他温柔的声音一起袭来,带着些许安抚的意味:“已经都过去了,没事的。我自己也能考上重点大学。”
范莳雨撇撇嘴,看起来比他还委屈。
“可是你心里不难受吗?那可是你的前途呀,他们根本不在乎。”
夏澍笑了笑:“难受也是一时的。要是记这么清楚,我早该抑郁了。”
这是什么小可怜发言?
她又想抱他了,可是现在在外面,好多人来来往往,陶伊从方才起就时不时看过来,估计是听到了她的声音。她只好忍住,低声道:“你能不能伸出一根手指。”
夏澍不明所以,把左手的食指递给了她。
范莳雨小心翼翼地伸出两只手,把他的食指包裹了起来,像是捧着一束花似的。指尖顿时被她温热的掌心环绕,少年飞快地眨了眨眼睛,脸庞燃起一层薄热。
“小雨,你这是……”
她垂下头,低头在自己的手上蹭了蹭,声音像乌云一样发闷。
“我、我一上头就有点黏人,一直没有跟你说。”范莳雨有些底气不足:“但是你是男生嘛,又是在外面,我不好意思对你做什么,所以就借你一根手指……”
她立刻又解释:“不过你别多想,我应该就是从小养成的习惯,没有别的意思。”
说完,她垂下眸子,没有看他的表情。在别人面前袒露这种癖好始终是有些羞耻的,更何况夏澍看起来又是那种干干净净心思很单纯的孩子,他说不定会被自己吓到。想到这里,她更加依依不舍,指尖收拢,将他的手指裹紧。
直至少年发出一声闷哼。
她这次抬起头,看到他已经红了脸,目光飘忽在吧台和她的面庞之间。察觉到她的目光后,他的耳朵顿时变得通红,像是要滴血。
“我知道了。”清冽的声音带着一丝沙哑:“没关系。既然是朋友,只是手指的话……还好。”
真是一个温柔善良的小可怜。
范莳雨听到他的应允,差点就松开手直接用脸蹭他的手指了。好在最后理智回笼,外加身旁做了一个满是加班怨气的社畜,她最终又隔着自己的手蹭了蹭,像小狗一样标记好味道后,便把他松开了。
到了店外,闷热的暑风一吹,让两个人的脑子又恢复了清醒。范莳雨从毛绒小狗变成了人类,夏澍的耳朵也恢复了白皙,他们在斑马线前告别。
范莳雨回去找了刘茗月。刘茗月早就吃完了冰激凌,正在店里打游戏。她在好友身边坐下,叹了口气,脸蛋贴着冰凉的桌面。
“告白被拒了?还是男神已经心有所属?”
范莳雨:“……不是。”
“那怎么了?其实我刚才在偷看看了你们,”刘茗月一边手指如飞地在屏幕上点来点去,一边开口:“你们气氛蛮好的嘛,那眼神都快拉丝了。”
“什么鬼……没有啦,我对他不是那种感觉。”
“那是什么感觉?男生和女生之间能有什么感觉?”
“不是喜欢。”范莳雨顿了顿,苦恼道:“不,我肯定是喜欢他,但不是把他作为男性的喜欢,你知道嘛?我和吴朔谈过恋爱,我对他和对吴朔的感觉是不同的。”
“你和吴朔那也叫恋爱?一个多月就结束了,纯粹是他显得没事犯贱招惹你。我不觉得你喜欢他。”
范莳雨本想反驳,却有些哑口无言。
她对吴朔最上头的时候,也只是每天都想和他聊天,不想抱抱他,也不会一看到他就想黏上去。两个人唯一一次亲密接触就是拥抱,感觉还不错,但是没有那种满足感。
什么满足感呢?就是在朱女士怀里,或者夏澍怀里那样,她想变成一只傻傻的小虫子。
“我觉得我对夏澍的感觉很奇怪。先说好,你不许大惊小怪,也不许觉得我变态。”
刘茗月不以为然:“你能多变态。”她写的东西可变态多了,写出来都得是一堆口口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