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2 / 2)

但他没有错。

元清宗峰主需要的是能与他并肩的助力,是整座宗门所有弟子的人心向背,而不是那些简陋的情情爱爱,不是一个连内门弟子都打不过的耻辱。

程蓁蓁的印象在脑中逐渐清晰,不就是道侣之间的陪伴吗,换任何一个人来都可以的。

他只是做了自己该做的事情。

不管怎样,讨得程蓁蓁欢心,获取她的原谅,是他目前最首要要做的事情。

其他的一切都不重要。

信念逐渐坚定,季阙之右手落到腰间的鸿瀛剑剑柄之上,转瞬却发现了不对劲。

为什么,向来如指臂使的鸿瀛剑,竟好像突然间不听自己的掌控了?!

就在季阙之思绪纷飞的间隙,围观的修士中亦有人提早一步发现了异样,他吃惊地指着丁鸢君所在的方向,言语间也变得磕磕巴巴起来:“那、那是什么!”

众人视线闻声而去,只见丁鸢君面前平地自生了一团火焰,火焰闪烁在阴雨天的室内,明亮比及暗夜启明星,见众人看来,原本不过是拳头大的小小一团,眨眼间却如昙花盛开,爆出万丈波涛!

比之闪电还耀眼,比之钻石还绚丽,比之烈日还灼热,比之鲜血还瑰红。

空气因灼烧劈啪作响,眼前一片红茫,就连大乘修士额头的汗珠都不间断似雨,唯有所有人视线正中的丁鸢君仍处在熊熊烈火的包围之下,猖狂的火舌不曾舔舐一毫衣角,叫人欲生欲死的灼热不曾沁入分毫。

“需要些什么仪式吗?”丁鸢君掏出匕首割开手指,殷红的血珠如玫瑰般妖艳。

在她面前,鹅黄的小鸡仔已经成了团绯红的火球,看不出本来的面容。

“不用不用,你提供鲜血,小爷我只管负责接收就好。”纵然不见样貌,可语气还是一如既往地自信。

带着琥珀光泽的血珠滴入面前火团,眨眼间便消失殆尽,面前的火团好似浮现出一个凤凰的图纹,虚浮的浅色图纹被外圈逐渐沁入,直至染作深红。

图纹被重新吞进火团,焰火一阵波动,像是被飓风卷起的海浪,滔天烈火迷了视线,隐隐约约看到一个身影在逐渐拉长。

黑靴踏地,红色的猎猎外袍像是披了一团烈火,一头夹杂着红丝的墨发,被他潦草地用一根红色绸带不羁束起,眼眸深邃,眉梢微挑,唇形微微上翘,侧脸棱角分明,带着昂扬的少年意气。

他身躯朝丁鸢君半弯,指尖一个响指,一小团火苗在他指尖熠熠生姿。

他咧起嘴角,露出两个小巧虎牙:“请允许小爷我自我介绍一下,鸿瀛剑灵,昔日天地间最后一只凤凰。”

“朱夙。”

过了一会:“帅吧?”

……

确实很帅很酷炫。

丁鸢君沉默良久,不想回答这个自卖自夸的问题,她抬头:“所以,小鸡仔呢?”

朱夙一秒原形毕露:“都说了多少遍了!小爷我是凤凰!凤凰!”

抗议完毕,朱夙才解释道:“小爷我本来就能化作人形,先前只是因为灵力不够才勉强以凤凰幼时形象现身,现在才是我的本来形态!”

可是鸿瀛剑灵前不久才耗光过一次灵力,这么短的时间,灵力应该难以积蓄够,莫非这就是本命契约的力量?

不过现在并不是该思考这些问题的时候。

朱夙眼睛微眯,嘴角勾起,眺望着季阙之所在的方向,十分感慨:“啊,又到了多年一度的弑主时刻了!”

嗯?为什么听你的语气,好像这早就不是第一次了!

朱夙点点头:“是的,小爷我大概杀死过三届鸿瀛剑主。”

他掰着手指,一点点给丁鸢君讲述自己曾经的经历:“鸿瀛剑第一任主人,是个专门抓小孩用以修炼的邪修,这能忍?所以我把他捅死了。”

“鸿瀛剑第二任主人,是个表面伪善,实则打家劫舍的散修,这能忍?因此我又把他捅死了。”

“鸿瀛剑第三任主人,是个追求修行,最后走火入魔大杀四方的正道骄子,这能忍?所以我还是把他捅死了。”

朱夙最后自豪总结:“小爷我可是凤凰!见不得一点阴邪的存在!这种人怎堪为剑主!”

“包括季阙之这个朝秦暮楚,三心二意的负心汉!”

“所以!”朱夙猛地把脸凑到丁鸢君面前,哀声控诉道,“你该知道小爷我几次劝你捅了季阙之,你都不同意,那时我的心情该有多痛苦了吧!”

丁鸢君忍不住笑了笑,随即,又深思道:“不过,我真的可以做到吗?”

朱夙脖子一扬:“放心,有小爷呢!多大的修为差距都不再话下!”

“首先,你需要一点信心。”

朱夙一个响指,整张大脸瞬间凑到丁鸢君眼前:“怎样?有小爷我这样帅的人支持你,是不是信心十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