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2 / 2)

谢煜点点头:“对,这也算,我打算办一个血腥求婚仪式。”

“你认真一点好不好?!”她崩溃。

“比如说,她有没有特别喜欢的水果,特别喜欢的娱乐,或者花花草草呢?她有特别喜欢的花吗?鸢尾?*荷花?牡丹?”

老金恍然大悟:“这个有。”

“她特别喜欢戈壁滩上的一棵歪脖子柳树。”

“啊?”谢煜不敢相信。

老金严肃点点头:“你别不信,沈大人真的很喜欢那棵歪脖子柳树,当初军营就扎根在那棵歪脖子柳树旁边,她特地和我们说的,哪怕缺柴火,也不能动那棵柳树。”

“她还总是到那棵柳树下面散心,在那棵柳树下面坐着。”

谢煜倒吸一口气,还是有些难以相信。

人有自己最喜欢的植物,很正常,但是喜欢歪脖子柳树,确实有点微妙了。

不管了,知道她喜欢什么就好!

她要去找一个有歪脖子柳树的地方,作为求婚仪式的现场。

她又问了许多有的没的,老金有的能答上来,大部分时候都答不上来。

等到天亮了,老金立刻下了逐客令,“三殿下,您快走吧,我要欢迎我娘子了。”

谢煜冷笑:“卸磨杀驴是吧,刚帮你做完了功课,就要赶我走,还是为了见娘子,重色轻友,罪加一等。”

老金无奈:“那您想要我如何?”

谢煜一笑,立刻勒索老金,要她答应自己,未来这两天会给求婚仪式做苦力。

然后才哼着歌走了。

老金给她的答案不尽如人意,她决定去找第二个人——朱听,严格来说,是朱听和她老娘两个。

军营里的人说朱听今日也休沐,没留在军营,去南郊庄子上了。

朱听的表妹前段时间给她和她娘送小猪仔,顺势留在京城,和京郊的年轻女子成了亲。

朱家的几个人一合计,发现自家以后可能就长住京城了,干脆在南郊买了个小庄子,几个人都住进去,日常里由朱听的表妹负责在庄子上养猪。

谢煜到的时候,朱听怀里正抱着一头白嫩嫩的小猪,坐在廊下,晒太阳。

谢煜自来熟的往她身边一坐,张口就吐槽:“我不是要和沈长胤求婚嘛,就去问了老金几个关于沈长胤的问题。”

朱听俊秀的脸上洒满了阳光,点点头,“嗯呐。”

“结果她不仅知道的少,还非要我帮她做功课,做完了才肯告诉我,多坏啊她。”

朱听此时也刚吃完庄子上的早饭,吃的很饱,懒洋洋的点头:“金姨有的时候是这样的。”

她是个正直的年轻人,“虽然我知道的不多,但如果你有想知道的,可以直接问我。”

谢煜大为感动。

“你知道沈长胤有什么特别喜欢的东西吗?”

朱听正回忆着,她堂妹突然冲进屋来:“坏了!猪圈被拱坏了!猪都跑地里了。”

朱听立刻站起来,想到了什么,既愧疚又目光炯炯的看着谢煜。

谢煜心累地叹一口气,“行吧,抓多少头猪才算完?”

朱听咧开嘴笑,牙特别白,“不多,几十头,抓完就行。”

猪,尤其是朱听家养的膘肥体壮的猪,真的不是好抓的。

而且还要无伤的抓。

谢煜和庄子上的众人合作,因为她的动作快,力气大,很快就成了抓猪的主力,正面攻坚手。

好几次被猪带着狂奔。

好不容易把猪都抓完了,竟然也到了下午。

朱家表妹特别热情的邀请她留下来,吃杀猪菜——就吃今天那头拱坏了猪圈的猪。

谢煜答应了,又和朱听坐到了廊下,“现在可以回答我了吧。”

朱听的回答要认真些,“我觉得沈大人对所有好东西都挺喜欢的。”

“西北的风烈,沈大人挺喜欢从州府搜出来的好面霜的;好的绸缎她也喜欢,好的厨子、好的香薰都喜欢。”

“其实好东西大家都喜欢,但是比起我们这些以前没有用过的人,沈大人好像很习惯这些东西,没有的时候比我们要难熬。”

谢煜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这话说的也没错,沈长胤其实是一个挺注重生活品质的人,所以她当初才会以为沈长胤是王公世家出来的贵族,从小是金樽玉贵长大的。

她又问:“那有什么特别热衷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