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夜之昴 第22节(1 / 2)
他做了个手势,表示那种心情无法言喻。林笙不便干看着,于是如实帮了他一句:“大哥吓得整个人都懵了,老想冲回饭店里去找你,但有个英国军官,几次三番的拦着他。”紧接着她望向程心妙,做了个百感交集似的赞许姿态:“阿妙妹妹不愧是程叔叔的女儿,真勇敢真厉害,能一个人从那道鬼门关里跑出来。”
程心妙从女仆手中接过一条热毛巾,擦脸之前先对林笙笑了笑:“不是我勇敢厉害,是我幸运,在大跳舞厅遇到了姐夫。要是没有姐夫救我出来,我现在早不知道是什么结果了,生死都是两说。”
程英德听得莫名其妙,林笙的第一感觉则是“不会吧?”
程心妙见这两位听众都是一脸疑惑,便解释道:“我说的这个人,就是笙姐姐的姐夫。枪声一响,大跳舞厅就乱了,人像潮水一样涌来涌去,我身边的朋友全被挤得不知下落,吓死我了。幸亏进门时遇见了姐夫,姐夫拽着我往楼上跑,才算是逃过了那些乱开枪的坏人。”
说到这里,她用热毛巾擦了把脸,然后指了指自己抹了一道道血渍的右胳膊:“姐夫好像受了伤,这血就是他蹭给我的。到家之后,我本想请他进来休息休息、包包伤口,可他不肯,就那么走了。笙姐姐,你回去之后想着看看他的手,我怀疑那伤就在他的手掌上。”
这回懵了的人变成林笙,她支吾着答应了一声,又问:“他是刚走?”
“是。”
她当即起身:“那我这就回家看看他去。”
程英德见妹妹实在是平安无事,而她硬要平安无事自己也没办法,于是强打精神站起来,要亲自送林笙回家,顺便当面谢一谢那匹救了妹妹一命的、天打雷劈挨千刀的、拆白党下三滥小流氓。
也是要借故躲一躲妹妹,他暂时无法忍受她的存在。
*
*
林笙心急如焚。
她简直无法想象严轻今晚到底露了多大的馅,恨不得一步迈回家中、向他当面问个清楚。坐在程英德的汽车里,她蹙了眉头望向窗外,好在现在她蹙眉头还是可以的,权当她是为夫担忧。
程英德经历了一场大希望和大失望,属于精神受了刺激的人,所以此刻也是心力交瘁、一言不发。
往常走惯的大街,今晚封锁了几条,汽车夫不得不接连调整了几次路线,兜大圈子开往林笙所居的雅克放路。
马黛琳饭店的余波并未殃及所有地方,起码他们经过的这一条大街,还是往昔的太平景象。时辰晚了,大街两旁的洋行公司已经络绎关门,招牌上的霓虹灯光也都闪闪烁烁的微弱下来、渐次熄灭。林笙望着街景,忽然挺身说道:“停车。”
汽车停了,她推开车门,就见路旁一家糖果公司敞开着玻璃门,门内电灯已经熄了一半,最后一名客人单手拎着一只用网兜装着的铁皮糖罐,正低了头往门外走。
她喊了一嗓子:“思成!”
严轻一定是忘了那“思成”就是他,充耳不闻似的继续走。她急了,跳下汽车追了上去:“思成,我叫你呢!”
他这才抬头望见了她。而她身后的汽车中又下来一人,他也认出了那是程英德。
林笙咬牙轻声的说:“你呀。”
身后就是程英德,她对他一句不能多怨,也就只能说出这两个字。而他一见了她,便又想起了那一连串的“后果”。
好在他对那些后果也不是全无对策。
程英德走过来时,就听见他干巴巴的告诉他太太:“我买了糖。”
听了这没头没脑的开篇第一句,他太太从鼻子里哼出了如泣如诉的一声。而他停在二人近前,向严轻说道:“事情我全听阿妙讲了,今晚真是多谢了你。没想到妹夫这样年轻,却有一副古道热肠。”
严轻不愿任何人再提自己今晚的善举,你不提我不提,兴许林笙还能忘得快些。如果程英德不是程英德,他会直接让他闭嘴,可程英德偏偏就是程家的大少爷,而他现在是李思成,他得对程家的人讲点礼貌。
所以看着程英德,他将“闭嘴”二字咽了下去。不说这两个字说什么?不知道,无话可说。
无话可说就不说了。他收回目光问林笙:“回家吗?”
林笙这时问道:“你受伤没有?”
“没有。”
“那就不用去医院,我们直接回家。”说着她回头对程英德点点头:“大哥,那我就劳驾你送我们一趟了。”
程英德审视着前方那位挨千刀的小王八蛋,同时答道:“当然。”
第33章 他的礼物
当着林笙的面,程英德还想对妹妹的救命恩公再多客气几句,然而那位恩公不管是论沉默还是论镇定,都有点过了头,看着不像是刚从生死场中逃出来的,更像是夜里梦游时溜达出来的。
汽车开到雅克放路,林笙怀着一肚皮隐忧,也忘了邀请程英德进门坐坐。强自淡定的进了门,她知道家里这两个老妈子的眼神和手脚一样伶俐,所以不肯在楼下逗留,直接就往楼上走去。
严轻随她进了卧室,将手里那只装着糖罐的网兜放到了沙发椅间的小圆桌上。
“奶糖和巧克力糖,”他没别的话讲,只能说糖:“一样一包,放到一起了。”
话音落下,无人回应。他回头看过来,见她将双臂环在胸前,正看着自己,粉脸蛋、弯眉毛、亮眼睛和红嘴唇全都失了柔软的活气,她显出了几分凶相。
“好。”片刻的对视过后,她终于开了腔:“怕什么来什么,越怕你乱走,你越要往马黛琳去,越怕你出纰漏,你越要跑到程心妙跟前逞英雄。这回好啦,他们全家都知道你是飞檐走壁神功盖世了。我之前把你贬得又怪又坏一文不值,现在你一下子就把我的话全推翻啦,你英雄救美、了不起啦!”
她气的是严轻把个李思成演得不像了李思成。而严轻从头听到尾,也听出了自己的理解——他记得林笙很反感自己和程心妙亲近,两人坐着说句话都不行,何况他今晚是带着她逃了个难。
但是对于这个后果,他也还是有着应对之术。把手伸进西装怀中掏了一会儿,他从内袋里掏了个东西攥住了,然后把拳头送到她面前:“给你。”
“什么?”
他不回答,只看着她。两人对视了片刻,她犟不过他,只得掌心向上伸了手,同时又问:“什么?”
他一松手,让一串钻石项链落入了她的掌中。兴许是她手小的缘故,钻石项链在她的手心上就是沉甸甸的一小堆,淡红透明,散发着隐约的血腥气。林笙是识货的,立刻就分辨出了这是货真价实的上等金刚钻,于是抬头向他瞪圆了眼睛:“哪里来的?”
“捡的。”
说完这话,他见她依然狐疑的瞪着自己,以为她是不信,害怕收了自己的贼赃要受连累,所以又向她保证了一遍:“不是抢的,是捡的。当时饭店里很乱,这东西掉到了地毯上,没人要,我就把它捡起来了。”
林笙收回手,小心翼翼的嗅了嗅它:“这是……血?”
他从她手中拿回项链,走去盥洗室拧开水龙头。林笙目瞪口呆的探头看他,就见他将项链放到流水下冲了冲,再用毛巾把它擦了擦,然后回来把项链重新递向她:“干净了,收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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